我公司拥有市政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,可承担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
1.各类城市道路;单跨 45 米以下的城市桥梁;
2.15 万吨 / 日以下的供水工程;10 万吨 / 日以下的污水处理工程;25 万吨 / 日以下的给水泵站、15 万吨 / 日以下的污水泵站、雨水泵站;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;
3.中压以下燃气管道、调压站;供热面积 150 万平方米以下热力工程和各类热力管道工程;
4.各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;
5.断面 25 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;
6.各类城市广场、地面停车场硬质铺装;
7.单项合同额 40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