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长春市委办公厅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长春市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>的通知》(长办发〔2023〕22号)要求,扎实推进市政院科技创新发展战略,技术中心修订出台了《科研与创新管理办法》(CMDI—QB/J24—2023)。
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扩大宣传面,充分调动技术人员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,9月8日上午,技术中心在公司519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专题宣贯会。总工办、道路交通分院、桥隧轨道分院、市政环境分院、水生态海绵公司、建筑设计分院、科研检测分院、岩土公司、测绘公司等部门的技术人员参加了会议。
技术中心将原有的多个制度文件进行了修订整合,新《科研与创新管理办法》分为八章:总则,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,科研项目管理,科研经费管理,专利研发与成果转化,考核与奖励,鼓励、不提倡及处罚,附则。《办法》规范了科研项目管理、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流程,秉承“激励创造者、尊重劳动者”的原则,重点对专利、标准、规范、软件著作权、成果转化等科研业务建设进行奖励。
技术中心主任李敬成对科技发展工作进行了补充说明:
1、此次《办法》的修编是为了强化对“从0到1”原始创新的支持,激发创新活力,大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,提升院相关方向的基础研究水平,助力市政院基础研究实现高质量、可持续发展;
2、在科研项目立项管理中要做到求真务实,严禁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,规避知识产权抄袭、造假、虚报科研经费的风险;
3、重点推动解决市政院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,针对专业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,以“精”为目标、“细”为手段,开展科研管理工作;
4、今年院级15个科研课题的内审工作已经完成,各部门院级课题的外部评审工作陆续开展,9月末之前,拿出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一批科研项目,提请总办会审议,争取落实科研资金支持;
5、借助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搭建,建立科研人员档案,完善科研人员层级晋升和薪酬管理制度;
6、科研项目分级分类管理,切实落实“高、快、实、好”工作要求,努力提升科研创新管理成效。
与会人员围绕《办法》内容展开深入讨论,技术中心对参会者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。
此次宣讲会明确了市政院“十四五”科技创新工作的重点方向,进一步强化了技术人员对科研管理创新工作的认同感,加深了其对科技创新未来发展方向的了解。后续,技术中心将持续在深化科研体制机制改革上下功夫,培育良好的创新生态,推动市政院科技创新发展新局面。